【第0003炮】老哥可真白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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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密一疏,道理很简单,这个世界上不管是谁都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。死神也是人,他也有照顾不到的地方。
虽然在部队的时候,他整天跟陈晴风待在一起。因为陈晴风的样子与他一模一样,所以大家都戏称陈晴风是死神的影子。可就算是这样,他也不可能将对方了解得通透。就好像在猪尾巴这件事情上,两人坐在一起安逸吃顿饭的时候少之又少。出门在外执行任务,只要填饱肚子就可以,还真从来没有碰到过猪尾巴的问题。所以,这个冒牌的陈晴风理所当然的露出了马脚。
好在死神反应够快,面对陈子歌的好奇,立刻脱口而出一个稍微加工的故事。
那是他与陈晴风在深山老林中狙杀一个毒枭,两人蹲守了一个星期,毒枭也没有出现。为了完成任务,两人在断水断粮的情况下坚守阵地,靠着唯一剩下的一块饼干坚持了两天,最终成功完成任务。
只不过,在这个故事中,将饼干换成了猪尾巴。
“妹妹,如果到了那种情况。别说是猪尾巴了,恐怕人肉我都得吃。否则,我现在就没法看到亲爱的妹妹了。”死神宠爱的摸了摸陈子歌的头。
故事虽然简单明了,死神也没有过多的描述,可是却让陈子歌十分的有感觉,眼泪都含在眼圈当中了。
“老哥,你这些年都过得什么日子啊!真让人心疼啊!”陈子歌咬着筷子,眼泪巴巴的看着死神,似乎亲临其境的感受到死神当初的那种感受。
“傻丫头,现在不是一切都过去了吗?”死神再次宠爱的揉了揉陈子歌清爽的短发。
吃过饭,死神回到了陈晴风的房间。这个房间布置的很简单,没有过多华丽的装饰,但干净整洁。看得出来,虽然陈晴风常年不在家,但陈母一直在打扫这个房间。
放下背包,走进卫生间洗了个澡,从冰箱中拿出了几罐凉啤酒靠在床头。
这个夜晚注定是一个特殊的夜晚,死神从今天开始将正式变成陈晴风,也将从今天开始,他要完成陈晴风死前的遗愿。
三十六队是个特殊的单位,就算是普通的任务,那也是非常难完成的。最让死神记忆深刻的是他和陈晴风去南美刺杀一个叛国者。虽然成功狙杀,但他们也陷入了当地武装组织的层层包围。
几百人追杀两人,实在不成比例,被逼无奈之下,两人钻进热带雨林。
对方派出大量的手下进行围剿,孤立无援的两人只得与对方玩起了游击战,边打边退,整整打了三天。
三天过后,弹尽粮绝。偏偏陈晴风在这个时候发了高烧。人一旦有病,再强壮的身体也承受不了。又硬挺了一天过后,病情严重的陈晴风终于倒地不起。
“队长,你走吧!不要管我。带着我,我们两个一个都走不出去。”陈晴风自知身体状态实在太糟糕了,不想再拖累死神。在热带雨林当中每多待一分钟,就多一分危险。
“如果让我活着必须付出兄弟生命的代价,我宁愿死!”
“队长……”
“不要废话,我背你走!”
不离不弃,生死相依。这不是用来形容情侣的,这是三十六队的口号。他们是一个整体,任何一个队员都是兄弟姐妹!
死神背着陈晴风与敌人打游击,吃蛇肉,喝露水。边走边找出路。
陈晴风病好了,死神倒下了,背着一个人打游击,不累坏那才奇怪。
接下来,陈晴风开始背着死神,虽然已经摆脱了敌人的追击,但是他们面临更大的问题,严峻的生命考验,没有吃的,没有喝的,没有取暖的东西,甚至连指南针都丢了。
如果是常人,恐怕早就死掉了。可是他们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。
就这样两人一直配合多年,一直到……
回想当初,死神满心的伤感。如今陈晴风已经不在,也只能靠回忆来缅怀这位曾经放心将后背交给对方的战友。
从床头的背包中拿出钱夹,在里面抽出一张带有弹孔和鲜血的照片,上面是一个带着清纯笑容的女孩。
这是陈晴风的最爱,这张照片一直随身携带着。
在临死之前,他颤抖的双手将照片送到了死神的面前。
“队长……一定……一定……要帮我找到她,真的好担心……她……”
看到这张照片,死神的心就纠了一下,好像谁在他的心上捅了一刀。
照片上的女孩叫做沈七七,与陈晴风相识了七年,两个人的感情非常的好。尽管后期陈晴风当兵,两人相见的机会很少,但两人的感情一直很稳定。可是三年前,沈七七好像突然从这个世界上蒸发掉了,一点消息都没有。
陈晴风身在三十六队,任务繁重,尽管借着探亲回家的时候多方打探,可是一点消息都没有打听到。所以,这也是陈晴风有生之年的一个遗憾。
“放心吧!我一定会帮你找到她的。”死神看着照片中的沈七七,轻声说道。
对于死神来说,寻找沈七七是首要任务,他决定明天早上起来后立刻就去打探消息。
酒喝完,死神躺下,难得有机会可以安安稳稳睡觉,如果不好好睡上一觉那真是有够可惜的。要知道在外面执行任务的时候,好好睡觉都是一种奢侈。
可是,他躺在床上却久久不能入睡,脑海里面翻来覆去的出现今天晚上的几件事情。看来他日后得更加的小心,否则待在陈家久了,还真的很容易穿帮。一旦穿帮,也就代表着他要离开陈家,这可不是他想得到的结果。
死神脑袋里面想的事情太多了,都不清楚是什么时候睡着的。但什么时候醒的,他可是非常清楚。
因为职业的习惯,就算是在睡觉,他也自然而言的保持着警戒的状态。这是长期处在危险情况下养成的本能,并不会因为变换一个地点而轻易的改变。
他是怎么醒的?很简单,有人轻手轻脚的走进了房间。
死神侧身躺在床上,虽然没有回过头去看,但只是听脚步声就判断出进来的人是陈子歌。
也只有这个小魔女才会这么走路,看来这小丫头要玩什么鬼把戏了。所以,他十分配合的装作不知道,依然闭着眼睛。
陈子歌脸上带着坏笑,轻手轻脚的来到床边,慢慢俯下身子,双手拽住了被子。
死神猜测陈子歌顶多是来到他耳边突然大叫一声,吓唬他一下。可是当他感觉到对方拽被角时,立刻就意识到不对劲了。可这个时候,他再想做出反应已经来不及了,因为被子已经离开了他的身体。
“大懒虫,起床喽!”陈子歌大叫了一声。
死神感觉到全身一凉,心中惊呼:糟糕!
这个时候想要补救已经来不及了,他已经预料到陈子歌会在随后惊呼大叫。不为别的,就因为被子下面是光秃秃的一具男性身体。
难得有一次没有拘束的睡眠,所以死神在临睡觉之前就将身上所有的束缚全部脱掉了。可哪想到陈子歌居然一大早就冲进来掀被子啊!
尴尬,真的很尴尬!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是侧着身子,要是正面向上,那就……
都到了这个份上,再装睡没有任何意义了。再说死神也没有暴露-癖。在陈子歌还没有大叫之前抢过被子,快速的缠在了身上。
陈子歌正直视着死神的脸。小脸红扑扑的,很显然她并不是一点反应都没有。这个反应完全超出了死神的预料。
“你这丫头,怎么随便掀我被子啊!”死神的老脸有些发热,只不过他的皮肤是小麦色,很适合伪装。
陈子歌嘟起了小嘴,一脸的不满。“讨厌,你是不是故意的?”
“什么故意的啊?”死神不解的问道。
“老哥坏死了,你就是故意的。”陈子歌的模样十分的可爱,特别是嘟起的小嘴,让人忍不住有想上去咬一口的冲动。
“…………”死神悲哀啊,老天作证,他真的是无心的。看来这个魔头妹妹十分难对付啊!弄不好就得“死”在对方的手上。
“不理你了!”陈子歌红着小脸跑出了房间。
陈子歌跑出死神的房间,一路狂奔到自己房间,关上房门,直接靠着门坐到了地上。此刻她的小脸已经红得不成样子。
使劲用双手拍了拍细嫩水滑的小脸,不自觉的又嘟起小嘴。
“坏老哥,明明知道我有掀被子的习惯,居然不穿衣服。”
回想到刚刚的场面,陈子歌的心跳再次加快,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男人光着身子,想想有些可惜。刚刚太紧张,都没有看到什么。
不对,有看到。
老哥的屁股可真白!
…………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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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密一疏,道理很简单,这个世界上不管是谁都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。死神也是人,他也有照顾不到的地方。
虽然在部队的时候,他整天跟陈晴风待在一起。因为陈晴风的样子与他一模一样,所以大家都戏称陈晴风是死神的影子。可就算是这样,他也不可能将对方了解得通透。就好像在猪尾巴这件事情上,两人坐在一起安逸吃顿饭的时候少之又少。出门在外执行任务,只要填饱肚子就可以,还真从来没有碰到过猪尾巴的问题。所以,这个冒牌的陈晴风理所当然的露出了马脚。
好在死神反应够快,面对陈子歌的好奇,立刻脱口而出一个稍微加工的故事。
那是他与陈晴风在深山老林中狙杀一个毒枭,两人蹲守了一个星期,毒枭也没有出现。为了完成任务,两人在断水断粮的情况下坚守阵地,靠着唯一剩下的一块饼干坚持了两天,最终成功完成任务。
只不过,在这个故事中,将饼干换成了猪尾巴。
“妹妹,如果到了那种情况。别说是猪尾巴了,恐怕人肉我都得吃。否则,我现在就没法看到亲爱的妹妹了。”死神宠爱的摸了摸陈子歌的头。
故事虽然简单明了,死神也没有过多的描述,可是却让陈子歌十分的有感觉,眼泪都含在眼圈当中了。
“老哥,你这些年都过得什么日子啊!真让人心疼啊!”陈子歌咬着筷子,眼泪巴巴的看着死神,似乎亲临其境的感受到死神当初的那种感受。
“傻丫头,现在不是一切都过去了吗?”死神再次宠爱的揉了揉陈子歌清爽的短发。
吃过饭,死神回到了陈晴风的房间。这个房间布置的很简单,没有过多华丽的装饰,但干净整洁。看得出来,虽然陈晴风常年不在家,但陈母一直在打扫这个房间。
放下背包,走进卫生间洗了个澡,从冰箱中拿出了几罐凉啤酒靠在床头。
这个夜晚注定是一个特殊的夜晚,死神从今天开始将正式变成陈晴风,也将从今天开始,他要完成陈晴风死前的遗愿。
三十六队是个特殊的单位,就算是普通的任务,那也是非常难完成的。最让死神记忆深刻的是他和陈晴风去南美刺杀一个叛国者。虽然成功狙杀,但他们也陷入了当地武装组织的层层包围。
几百人追杀两人,实在不成比例,被逼无奈之下,两人钻进热带雨林。
对方派出大量的手下进行围剿,孤立无援的两人只得与对方玩起了游击战,边打边退,整整打了三天。
三天过后,弹尽粮绝。偏偏陈晴风在这个时候发了高烧。人一旦有病,再强壮的身体也承受不了。又硬挺了一天过后,病情严重的陈晴风终于倒地不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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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队长……”
“不要废话,我背你走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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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神背着陈晴风与敌人打游击,吃蛇肉,喝露水。边走边找出路。
陈晴风病好了,死神倒下了,背着一个人打游击,不累坏那才奇怪。
接下来,陈晴风开始背着死神,虽然已经摆脱了敌人的追击,但是他们面临更大的问题,严峻的生命考验,没有吃的,没有喝的,没有取暖的东西,甚至连指南针都丢了。
如果是常人,恐怕早就死掉了。可是他们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。
就这样两人一直配合多年,一直到……
回想当初,死神满心的伤感。如今陈晴风已经不在,也只能靠回忆来缅怀这位曾经放心将后背交给对方的战友。
从床头的背包中拿出钱夹,在里面抽出一张带有弹孔和鲜血的照片,上面是一个带着清纯笑容的女孩。
这是陈晴风的最爱,这张照片一直随身携带着。
在临死之前,他颤抖的双手将照片送到了死神的面前。
“队长……一定……一定……要帮我找到她,真的好担心……她……”
看到这张照片,死神的心就纠了一下,好像谁在他的心上捅了一刀。
照片上的女孩叫做沈七七,与陈晴风相识了七年,两个人的感情非常的好。尽管后期陈晴风当兵,两人相见的机会很少,但两人的感情一直很稳定。可是三年前,沈七七好像突然从这个世界上蒸发掉了,一点消息都没有。
陈晴风身在三十六队,任务繁重,尽管借着探亲回家的时候多方打探,可是一点消息都没有打听到。所以,这也是陈晴风有生之年的一个遗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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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神脑袋里面想的事情太多了,都不清楚是什么时候睡着的。但什么时候醒的,他可是非常清楚。
因为职业的习惯,就算是在睡觉,他也自然而言的保持着警戒的状态。这是长期处在危险情况下养成的本能,并不会因为变换一个地点而轻易的改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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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到了这个份上,再装睡没有任何意义了。再说死神也没有暴露-癖。在陈子歌还没有大叫之前抢过被子,快速的缠在了身上。
陈子歌正直视着死神的脸。小脸红扑扑的,很显然她并不是一点反应都没有。这个反应完全超出了死神的预料。
“你这丫头,怎么随便掀我被子啊!”死神的老脸有些发热,只不过他的皮肤是小麦色,很适合伪装。
陈子歌嘟起了小嘴,一脸的不满。“讨厌,你是不是故意的?”
“什么故意的啊?”死神不解的问道。
“老哥坏死了,你就是故意的。”陈子歌的模样十分的可爱,特别是嘟起的小嘴,让人忍不住有想上去咬一口的冲动。
“…………”死神悲哀啊,老天作证,他真的是无心的。看来这个魔头妹妹十分难对付啊!弄不好就得“死”在对方的手上。
“不理你了!”陈子歌红着小脸跑出了房间。
陈子歌跑出死神的房间,一路狂奔到自己房间,关上房门,直接靠着门坐到了地上。此刻她的小脸已经红得不成样子。
使劲用双手拍了拍细嫩水滑的小脸,不自觉的又嘟起小嘴。
“坏老哥,明明知道我有掀被子的习惯,居然不穿衣服。”
回想到刚刚的场面,陈子歌的心跳再次加快,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男人光着身子,想想有些可惜。刚刚太紧张,都没有看到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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