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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零六章 虽万千人吾往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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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还是太少啊!

    他在心中叹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在经历了起初的喜悦之后,胡戈又被随之而来的忧虑所困扰着。

    这两亩制种田一片欣欣向荣不假,可是自己随身携带的种子实在是太少了。根据他的经验,在现代农田中种植土豆这种高产植物,一亩地需要近两百公斤种子,就算此时唐亩要比后世田亩小上五分之一,但一亩地下来起码一百五六十公斤种子是要的。而等到眼前这稀稀落落的几十颗植株成熟后,在没有化肥的支撑下,收成又能有多少呢?看来眼前这三五年里,别说在全国境内推广这款高产且不抢良田的粮食,到时候能遍布这关中地区就是烧了高香了。

    胡戈自嘲的笑了笑,怪只怪自己那个李宁双肩包没有给神人开光,不然多了些夹层啊,直通平行宇宙什么的,最后能装载无穷无尽的种子才好。

    不过当他目光扫向水稻时,心里多少有了些安慰。稻谷不比土豆,一亩地对种子的要求远比土豆要低,按照目前的情况,一亩地十斤左右种子便差不多了,等自己这两亩拆除了田埂扩成一大亩的稻子收获了,除去面积的差别和肥料的不足,应该能落下千余斤收成,嗯,应该不会比这个数字低。胡戈知道,自己手上这种优质稻种在现代农村播种时,亩产量都是一千到一千二百斤,而自己此时预测两唐亩的产量为一千斤上下,已经很是保守了。

    到那时候,在收获之时便能扩展百余亩水田了。这样算来,一亩制种田可供大约五十亩水田的播种量,等到时候百亩水田丰收了,便又是五千亩优质稻田的的崛起,想到这里,胡戈才慢慢展颜。

    见心爱的男子在田中一会愁眉不展,一会略略开颜,站在田埂上的貌美女子猜不到他此时心中在想什么,于是她跳下土埂,小心翼翼的在田中行进,生怕踩到心上人很看重的这些物事。

    胡戈听到背后有人过来,意识到是心上人,回头一望,见她身姿轻巧的在田中穿行,道:“怎么下来啦?找个干净的地方坐会吧,小心把你衣裳弄脏了!”

    “脏了就洗呗,嘻嘻!”刘诗薇一笑,站到胡戈身旁,问道:“这就是你说的土豆和水稻吗?它们真的比粟还要好?”

    “嗯,粟虽然比较好种植,但是产量太过稀少了,农民辛苦一年,上缴了税赋,再除去一家老小的嚼谷,所剩下来的便寥寥无几了,这还是收成好的时候,要是遇到灾害,全家还得饥一餐饱一餐的度日,再遇到不体谅百姓的朝廷,又或者家里的成员生一场大病,他们便只好卖田度日了,一代一代的等田卖光了,他们便最终只能去地主家里种地,又或者沦为流民,等天下的土地慢慢集中到少数人手上的时候,那么朝廷便离地动山摇,分崩离析不远了!”胡戈给心上人做着解释,说到最后心却越来越沉重。

    “归唐,每次见到你这样认真,我都好感动,不知道为什么,虽然我不懂你所说的话!”刘诗薇双手捧着胡戈的脸,很感慨的说。

    胡戈心中温暖,把手加到刘诗薇的双手外覆盖着,望着她那双明眸,他道:“薇薇,你做快乐的你自己便好,有些事情,它离女孩的天性很远,我一个人做便好了,我只是想,当我倦怠回首时,你能在我身旁便好!”

    听他说完这番话,她眼中出现一丝泪光波动,清晨的阳光照耀在这对青年情侣身上泛出一片金黄,为这秋日萧索的画面增添了一丝温暖的颜色。此时她秀丽的脸庞上呈现出的那种凤婉流转的神态,让他看得怔了。

    “不,我不要你一个人做,我要陪着你!不管你考不考得上状元,我都会陪着你,陪你一起走下去!”终于一滴晶莹璀璨的泪珠从她眼角溢出,她猛的躲到他的怀里,然后依靠着他,浑身轻软,仿佛做出这个决定,已经用尽了她全部的力气。

    他轻轻抚摸着怀中女孩那发出阵阵清香的秀发,深吸了一口气,那种滋味在他鼻腔中久久停留,最后,只听他道:“薇薇,跟我在一起,也许将来你会很苦的……”

    这句话发自他的肺腑。

    他不是个傻子,相反他很清楚的知道,每个试图改变这个世界现有规则的人,没有一个会有好下场。

    试看那强秦的商鞅,最后车裂而亡。再看那兴宋的王介甫,晚年郁郁而终,还有那为大明朝续了近百年命的张居正,人亡政息后还祸及了他张家子孙。

    前车之鉴,历历在目。

    胡戈知道这些人或者和自己的出发点有所不同,但他现在正在做和将来想要做的事情,却和他们没什么两样,都是实实在在的触犯着权贵们的既得利益。

    当一个人在衣食无忧,有权有势之后,还需要为那些食物链最低端的劳苦大众们设身处地的去劳心费力吗?

    他近来没有少想过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人生在世,衣食住行。

    当自己锦衣在身又何必瞧着他人衣不遮体心生悲戚?

    当自己玉食在手又何必想着他人食不果腹徒伤食欲?

    当自己出则骏马,入则金屋,还需要被他人投来的愤怒而痛恨的目光所左右吗?

    当一个人出生底层,自然而然的会因这世上种种之不平等而心生悲戚之感,可是,当他穿上那件让人脱胎换骨的官袍之后,还会如此吗?还需要如此吗?何不就如千百年里众同僚那般,心安理得的饱食民脂民膏无事终日?

    什么国家的前程,民族的未来,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,真的可以换来哪怕一日两日的荣华富贵吗?

    不能,真的不能。

    单若只为求得一个好名声,何不在就那高台之上翩翩起舞,对着日日接触的酒池肉林落下两滴惺惺之泪,反正众生愚钝,感动他们,会很难吗?

    不难!

    起码比给他们当牛做马容易。

    一个人的力量在世俗面前,那是再微小不过了。胡戈对此是深有体会,内心深处他不是没有想过这些,凭着李世民对他的信任,再加上众宰相们对他的器重,就那样随着大流,怀拥玉人精彩的度过这不平凡的一生。

    此时,他仿佛一个身处车水马龙中的路人,在他身边走过一位就要被历史车轮碾压的小姑娘,而他,是唯一的旁人。

    此时的他,是伸手拉一把,还是默默调头?

    拉一把就可能被卷进历史的洪流,而默默调头,他还可以继续享受这个俗世的繁华。

    他该怎么办?

    他彷徨了,眼中流下无助的泪水。

    这时一股温热的体温传到他的脸上,原来是她在用手擦拭着自己的泪水,“傻瓜,大男人也掉眼泪啊,你信不信我以后会瞧不起你哦!很老很老之后,我也会拿这个笑话你的!”

    她用“以后”这个词汇回答了他的忧虑,她要让他明白,他们的路,会很长很长,直到俩人老得都走不下去了,便在终点,相拥而眠。

    “将来,我受万人唾骂,你会不会后悔你今天的选择?”胡戈笑了,笑得无比舒心,无比通畅。

    “你要霍乱朝纲,做奸臣贼子?”刘诗薇惊讶道,“那我不是成坏女人了?将来史书上一定这样写,胡戈和刘氏为恶,俩人狼狈成奸,夫妻为祸!所行奸恶,皆出自闺房密室,且刘氏善妒,戈身边女子,均受其所害……”

    胡戈被刘诗薇夸张的模样和语气逗笑了,捏了捏她那张精致的小脸,打断她道:“我只想让生活在这个国度的人们,都过得幸福些。不再为生活所累,不再受外族欺扰,也许,这才是那天老天爷叫我在渭水之边被人救起的本意吧……”

    “咦,这些不都是好事吗?怎么还会叫万人唾骂啊?”刘诗薇十分不解,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直盯着胡戈,等他说出答案。

    胡戈拍了拍她头,沉思了一会,用她听得懂的话说道:“简单点说吧,就拿钱做比方!我们都知道,全天下的人都爱钱,无论是高官公卿,还是贫民百姓,现在你我眼前摆着一堆钱币,大家都死劲的往自己怀中扒,可是权贵力气太大,平民力气太弱,所以没有外力阻止的话,钱十有**就会归入前者怀中,我要做的事情,就是拉住权贵之手,这叫做掣肘,而留给百姓更多的机会,你说,我这样不是会惹人恨吗?遗臭万年也不是什么不可能发生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刘诗薇闻言,低头想了一会,才说:“可百姓会记得你的呀!”

    “百姓再怎么惦记,只靠口口相传,十年二十年、一百年、两百年,时间久了也会有遗忘的一天,可权贵们控制着舆论,他们这样一世一世的宣传下来,还有谁会记得事情的本来面目?说不定,将来也会有百姓跟着权贵一起痛骂我的一天!”说到后来,胡戈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“这么辛苦,你为什么还要去做呢?爹爹说陛下和蔡公都很看好你的,你大可以和蔡公二叔一样啊,照样的名留青史,多好啊!我一想到你辛辛苦苦要为他们去做那么多很难很得罪人的事情,可到头来他们还会跟着权贵一起骂你,我心里就说不出的难受!”刘诗薇担心了,紧紧的抱住胡戈,害怕着自己会失去他。

    “反躬自问,大义所在,虽千万人吾往矣……”胡戈淡然一笑,当他说出这句话,想起自己年少时做过的一件事,那时还是大二,他一人背个包,千里迢迢赶赴首都,当他站在**城楼前,望着那幅画像上伟岸老者的微笑,心中涌起的那种感觉让他时至今日都还记忆犹新,充满力量。

    “唉,命呐……”

    刘诗薇感叹完命运,望着胡戈道:“那你以后可要对我好一点,都是注定遗臭万年的人了,你若再像以前那样欺负我,那我这辈子加上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,可就全赔了……”

    一股浓烈得化解不开的笑意出现在胡戈脸上,他将她揽入怀中,宽慰她道:“我说的是最坏的情况,傻孩子,现在正是陛下全力打压旧士族的时候,新士族还正在崛起,他们之间还没有斗完,暂时还想不到老百姓头上去,这中间就出现了一个空白期,而我就站在这个空白期之上。再加上前朝便是不恤百姓而亡,现在陛下和诸位执宰都很注重民生,也不是什么事情都要我去抛头露面的!”这段话胡戈谁都没有说起过,只是他不想让怀中之人太过担心,所以才吐露真言。

    果然刘诗薇一听胡戈的分析,心里终于安定了些,过了许久她才抬头,笑道:“抛头露面?啧啧,你到底是干嘛的啊……”

    胡戈见故意留的一个破绽果然被心思细腻的她寻出,接口道:“你不知道吗?我现在可红了,多少姑娘小姐想见我一面……”

    “呸呸呸……刚才还那样,我都被你给感动了!现在又不正经了,哼,原形毕露了吧,我不理你了……”刘诗薇扭过身子,往前走了一步,却又没有离开,显是等着爱郎来哄她。

    胡戈一笑,从背后抱住了她,却什么话也没说,只是看着远方,刘诗薇见他半天无言,忍不住偏头问道:“你看什么啊,前面光秃秃的一片……”

    “也不是啊,春天到了就会很漂亮的……”

    俩人头叠着头,就这样望向此刻颓秃,未来光明的大地,良久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王叔,秋天的土豆可以适当晚收一些,具体哪些日子收您可以自己安排!”

    此时已是中午时分,一家人围坐在大桌旁吃饭,胡戈扒了一口粟米,对王老实说道。

    王老实替刘诗薇夹了一块鸡肉,笑着回道:“放心吧小戈,你看到那水稻长势怎样,呵呵,我王老实也不会别的,就会侍候庄稼!”

    “王叔,他看到你种的水稻直夸好,还说便是常年种稻的行家也不过如此呢!”刘诗薇笑着接过王老实夹的鸡腿,恭维他道。

    她的话一说完,王老实脸上的皱纹果叫笑容撑开,他转头望向胡戈,只听后者道:“王叔,把种子交到您手上我是真的放心了,我现在有时候很忙,也走不开,这些种子就托付给您了!”

    “没事,没事,别的帮不了你,叔这点小事还是做得到的,水稻年底收割的时候你回不回来都没有关系,有叔呢,但过年你可一定得回来待上几天,我跟你婶给你做好吃的!”王老实笑道。

    “是啊,小戈,你一定要回来过年,大家在一起热热闹闹的那才叫过年!”这时李氏也在一旁说道。

    俩人话音一落,草儿也叫了起来,一定要胡戈和刘诗薇一起回来过年,胡戈笑着望了望刘诗薇,见她脸上没有半点为难的神情,便爽快的应了。

    “对了,叔,我忘了问了,小麦不是前些日子已经种了下去吗?怎么我在地里没有寻到啊!”胡戈问道。

    闻言王老实一拍头,道:“哎呀,我忘记跟你说了,小麦我种到军爷家的田里了,他那地肥,我跟老兵借了半亩地,就把小麦种在那儿了!”

    “那行,下午我没事的时候再去看看,吃菜呀狗子、之浩!”胡戈点点头,给两个一直没说话的孩子夹着肉。

    中午吃完了饭,胡戈来到位于军爷地里,种下小麦的田中,这时他却是和王老实一同而来,吃完饭后刘诗薇给草儿拉去说女孩子家的私房话去了,临走之前草儿还跑来郑重其事的说什么借用嫂子一下午,见状胡戈只好一笑,毕竟在小辈面前他总得保持那份威严。于是下午便请了王老实同来,马上他就要科考了,没有太多时间待在田中,便趁这机会多跟王老实交流交流种植技术,这一下午,就瞧见,胡戈仔仔细细的说,王老实认认真真的听,俩人直到夕阳西垂方才归来。

    晚上简单的用过晚餐,胡戈见刘诗薇和草儿还在说话,便一人上楼,摊开书简,磨了墨汁,在那里温书习字,俨然一副准备高考的学生架势。

    就在他写了半张纸之后,刘诗薇悄悄摸了上来,站到他身后偷看他写字。尽管佳人的脚步虽轻,但他还是闻到她身上那股淡淡的香味,但他见刘诗薇不动声色,自己也装作没见,只是重新取了一张纸来,在上面写了大大的八个大字:

    “书和夫人,概不借人!”

    刘诗薇一见,实在忍不住笑,便轻轻拍了胡戈一下,道:“我就和草儿聊了一会天,你就在这里编写日后家法!嘿嘿,你还真是善妒啊……”

    胡戈哈哈一笑,回头望着佳人,问道:“我这字写得怎么样?”

    刘诗薇听到这个问题,虽脸上还带着笑,却没闹了,轻轻在胡戈旁边坐了,很是认真的看着胡戈的书法,过了半晌,才听她道:“作为一个新习书法的人来说,这字真的已经算很不错了,但是要是把它看成未来状元郎的大作,可还是有些差距!归唐,状元的试卷大家都会看到的,若有人对你书法颇有微词,到时候捣乱,那该怎么办啊?”

    胡戈偏头一笑,信心十足道:“怎么办?凉拌!那我便不让人家看到我试卷就是啦!”~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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